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科学院是国家级农业综合研究机构,担负着全国农业重大基础与应用基础、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研究任务。全院39个研究所遍布全国17个省(市、区)。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5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5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

2014年我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60余名(招生数字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确定),热忱欢迎各界人士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是国家学历教育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专业学位”生和“在职申请学位”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必须在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

1.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tu.gscaas.net.cn 。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博士生网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考生须在2013年11月10日-12月10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及时登陆我院网址(http://www.gscaas.net.cn或http//www.caas.net.cn)查询、了解相关信息。

3.报名费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还,网报时间内未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4.提交材料:为简化考生报名手续,考生在报名时仅须提交《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自留复印件以备复试使用。考生须在2013年12月30日前将《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否则取消初试资格。其他材料在复试时提交。

应届生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单位意见”栏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其他人员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考生单位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三、初试

1.时间:2014年3月8日-9日。

2.初试科目:外国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英语考试将涉及词汇、阅读、完型填空、翻译、写作等题型。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3.考试地点: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学楼。考试期间考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四、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14年4月下旬或5月上旬,由各研究所组织复试工作。

2.复试须提交的材料 :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

②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在读证明。

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⑥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免交);

⑦身份证复印件2份。

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我院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准予复试和录取,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复试办法: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20%-150%。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4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60% +复试成绩×40%

专业复试采取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等方式。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监督机制: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博士招生复试的各个环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研究生院组织督导小组巡视,加强对研究所复试监管力度。

举报电话:010-82106766

电子邮箱:yzb@caas.cn

 五、录取

1.对考生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非在职生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3.在职生录取为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委培单位须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回生源地就业或回原单位工作。

5.硕博连读博士生从我院在读学术型硕士生中选拔。

 六、学费和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入学起,我院对新入学研究生将统一收取学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同时我院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加大对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七、咨询方式和其它

1.我院实行院所两级管理,考生在报名、初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关于报考专业、报考导师以及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与报考研究所直接联系咨询。

2.单位代码:82101;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通讯地址:100081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2106766,82106609(传真);电子信箱:yzb@ caas. cn 。

3.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9月